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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射阳招标公告)

资管固收 2023年02月27日 14:09 103 admin

本文目录一览: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最主要特点是

集合信托计划主要特点:(1)委托人为二人或更多;

(2)每一位委托人分别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

(3)委托人所交付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集中管理、使用和处置;

(4)每一位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同。

【拓展资料】

集合信托是指受托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等)加以集合,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对所接受委托的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

由众多的委托人将其有关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分别或集中转移给受托人并由此设立的信托。在这种信托存续期间,在需要的情况下,众多的委托人往往按照与信托有关的文件的规定或者应受托人的要求或者自发地召开会议以讨论和决定与信托有关的重大事项;这一会议将他们集中在一起从而形成由人的集合组成的集团,所以集合信托又称为“集团信托”。

集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在于:

第一、它为自益信托;

第二、它存在众多的委托人,从而相应地也就存在众多的受益人;

第三、它的信托财产是众多委托人(受益人)个人财产的集合体。集团信托属于明示信托。对集团信托的规制适用信托法关于信托的一般规定。除此之外,考虑到各种具体的集团信托在成立、执行、受托人条件、对受益权的满足以及对其运作过程的监督等方面所各自具有的特殊性。为了使这一规制能够得以有效进行,一些国家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信托特别法来对它们分别适用。

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修改为:“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 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四条 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第二章 信托计划的设立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第七条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

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第八条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二)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三)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四)推介材料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五)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九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第十条 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认购风险申明书;

(二)信托计划说明书;

(三)信托合同;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 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三)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委托人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注明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数量,分别由信托公司和受益人持有。

2022年信托利率一般都是多少

2022财富配置10年间信托收益率从12%降至6% 高净值客户该如何选择?

信托产品高收益不再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月9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信托公司理财经理以及行业代销人士推荐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中,收益率超过8%的信托产品基本不复存在,大部分信托产品收益率在7%-7.8%之间,更有部分信托公司产品收益率已经跌破6%。

在一位信托产品销售人员提供的产品列表中,一家信托公司在售的一款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产品基准年化利率仅为5.6%,认购金额为100万元,该项目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另有一家信托公司发布的一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准年化利率也仅在5.7%-5.8%区间,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领域为工商企业。

“在宽松货币政策的背景下,预计国内利率将继续震荡下行,信托产品的收益率马上要降了,有需要的投资者建议尽快配置。”一位销售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称,“现在市场资金较为充足,融资方融资成本出现下降,当成本下降后,信托公司便会降低融资方的借款成本,从而导致信托产品收益降低,未来也不排除有下调的可能。”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当前整体的政策方向是偏宽松,信托也不例外,信托预期收益率在2022年预计依旧是稳中向下趋势,不过不会有很大的下降空间,产品跌破6%依旧是个别现象,短期内看不到普遍降至6%以下水平的情况,这不符合市场目前的状态,也无法满足当下高净值客户的普遍预期。对于部分信托产品收益率降至6%,一位行业观察人士也直言,信托产品收益率下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还是应理性看待,由于信托产品每个项目都是一事一议,也不排除个别公司根据相关情况主动下调收益率的可能。

信托产品收益下滑有多个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无疑是经济增长的放缓和整个社会无风险收益的持续下降;与此同时,还伴随着大资管行业风险出清和转型改革的多样化因素。在以房地产融资三道红线要求和非标压降为主要任务的转型背景下,信托行业的转型发展是近年来行业的关键词,也是其面临最主要的任务。

于是,一个更为现实性的问题出现了:信托产品作为高净值投资者的主要配置方向之一,其是否还能产生相对优势的收益?如果信托产品不再具有明显的收益优势,是否会出现大规模的客户流失?

史上最全金融产品架构分析四:信托公司

1.业务种类

信托业可以经营的业务项目依《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法可分为如下: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投资范围

(1)投资范围广,如券商资管产品、基金资管产品和信托产品本身

(2)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

(3)管理方式: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投资限制

(4)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5)银行合作产品的限制(见上文)

(6)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

(7)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8)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

(9)不得将信托资金直接或间接运用于信托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但信托资金全部来源于股东或其关联人的除外;

(10)不得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11)不得将不同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12)不得将同一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

(13)集合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3.信托分类

3.1 资金端分类:单一信托、集合信托、

3.2 项目端分类

3.2.1 债权型-信托贷款

3.2.2 股权型-真实股权型、名股实债

3.2.3 收益权型-普通受益权、结构化受益权

3.3 结构化信托及信托收益权的拆分转让

3.3.1 《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通[2010]2号)“结构化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按照分层配置中的优先与劣后安排进行收益分配,使具有不同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的投资者通过投资不同层级的受益权来获取不同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3.3.2 集合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限制目的:防止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合格投资者以外的人

3.4 信托计划产品案例-以中信信托产品为例

3.4.1 中信信托-中信融汇4号山西恒大华府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债权型信托贷款

信托项目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不分层级,分为A类、B类和C类(或有),各类可分期募集,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期限为18个月。本次发行优先级A类信托受益权,募集金额约为30,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

优先级某类某期信托受益权的核算日为该类该期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预计终止日。自核算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任意一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资金运用方式

优先级信托受益权认购资金交付给临汾市紫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将用于开发建设临汾恒大华府项目。

信托方案

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设立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向临汾市资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贷款资金用于支付临汾恒大华府项目工程款。

保障措施

1.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恒大地产(03333.HK)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临汾恒大华府的50%销售回款纳入监管账户;

4.太原俊恒公司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太原名都房地产开发公司100%股权为本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3.4.2 中信•佳源分拆上市重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C3期)-债权型信托贷款

信托项目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已于2015年7月28日成立,信托受益权不分层级,分A、B、C、D四类,可分期募集,募集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其中A类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28日募集完成,募集信托本金为人民币80,0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B类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29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C1期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7月3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20,30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C2期信托受益权已于2015年8月10日募集完成,信托本金为人民币39,820万元,以现金形式认购。本次募集C3期信托受益权。

信托期限: 预计不超过26个月,其中C类各期信托受益权预计于2017年7月30日同时终止。

信托利益分配:

1.C3期信托受益权的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项目成立之日起每自然年度的12月5日、C类信托受益权终止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如因还款人提前清偿部分信托本金及对应的利息,受托人有权将提前还款日作为临时信托利益核算日,向各受益人提前分配该部分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

2.各核算日后10个工作日内任一天,在支付应付信托费用后,向信托受益人分配相应信托利益。

信托项目方案:

本信托计划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本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用于向南京新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

1、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房地产五十强企业,最新一期排名为44位)江苏片区项目公司上市前重组,支付交易对价及清理往来款;

2、因上市及获取抵押物需要,进行债务重组;

3、项目开发建设。

保障措施:

1、南京紫金华府项目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兴威尼斯项目现房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兴新天地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息抵押率不超过50%;

2、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国房地产五十强企业)、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夫妇及拟上市境内重组主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项目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项目成立日起每满三个月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信托官网进行信息披露。

3.4.3 中信信托—石家庄中嘉信股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真实股权型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45,550万元,采用分层结构,其中募集优先级资金30,000万元,中间级资金5,000万元,次级以股权认购,价值 10,550万元;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公开募集,预期收益率为固定+浮动,其中: 固定部分,认购金额300万元(不含)以下10.5%/年,300万元(含)~600万元(不含)11%/年,600万元(含)以上11.5%/年,浮动部分根据项目住宅售价不同,为0.5%/年(以上已含认购费)。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可提前终止。

资金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石家庄中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用于开发建设石家庄市“御珑湾”项目。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以增资的方式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嘉信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中嘉信是河北天阳泰富集团旗下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增资款将用于其御珑湾项目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及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增资后,中信信托持有中嘉信90%股权,达到绝对控股。该项目属于石家庄市为鼓励市内污染企业外迁,而实施的“退二进三”政策支持的旧城改造项目。根据石家庄市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要点,未来该地块将用于住宅、写字楼、保障房等商业开发,预计总建筑面积44万m2。信托计划将通过分红以及股权转让实现退出。

保障措施:

1.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公司股权质押,跟据戴德梁行的评估,上述抵押物价值合计约97,400万元,初始抵押率43%。

2.保证担保:母公司天阳泰富集团公司提供信托本金及收益保证、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阳泰富持有10%中嘉信股权。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3.4.4 万达商业地产发展基金I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股实债

预期年化收益:6.30% 发行机构:中信信托

信托分类:股权类

收益说明:认购金额在300 万元(不含)以下的信托受益权年预期固定收益率为6.3%;

认购金额在300 万元(含)以上的信托受益权年预期固定收益率为7.0%

投资说明: 收购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对其回购及支付义务的担保,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风控措施: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回购,并将长沙开福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对其回购及支付义务的担保,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4.5 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收益权型普通受益权

信托计划产品结构:

中信·桃花源居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2亿元。信托期限2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第18个月末,预期收益率10.5%/年-13.0%/年,信托计划成立满18个月后,预期收益率13.0%/年-15.5%/年,信托收益每6个月分配一次。

资金运用方式: 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以自己的名义与云南桃园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园屋业”)签订《桃花源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相应担保文件,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桃园屋业拥有的桃花源居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

信托计划方案简介: 桃花源居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城区之一的西山区马街上村花果山,属城市中心区的低密度住宅项目,占地面积88,786平方米,容积率低于1.1,主要由花园洋房、叠层别墅以及联排别墅构成。项目比邻昆明宝珠生态公园,部分住宅能够俯瞰滇池。本信托计划的主要还款来源为特定资产在信托期限内预计可产生的销售收入。

保障措施:

1.土地抵押:桃园屋业已将桃花源居项目用地抵押至中信信托,该土地经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5.08亿元,投资本金抵押率低于40%;

2.股权质押:桃园屋业股东陈桂林、殷勇、王丽萍将桃园屋业100%股权质押至中信信托;

3.全体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桃园屋业全体股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4.中信信托向桃园屋业派驻董事,参与日常运营管理。

信息披露:

在本信托计划期限内,受托人按季制作《信托事务管理报告》,并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金融网进行信息披露。

江苏政信信托项目敢不敢买

政信信托可以投,因为这个行业暂时没有系统性风险。只是不能像之前那么简单粗暴地投,因为不排除区域 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可能性。

城投信仰其实已经被打破了,这几年,城投公司信托计划 、公开债技术性 、私募债 、定融产品 已经屡见不鲜,但是没有出现一笔公开债实质性 ,还不至于整个行业信仰破灭,崩塌。行业不存在系统性风险,但是会存在区域 的可能性。整个行业不存在系统性风险的逻辑是城投背后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背后则是中央政府。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把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放在首位,只要防范系统性风险还是攻坚战的目标,就有城投刚兑的基础。因为如果有一家城投公开债实质性 ,则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系统性恐慌。但是如果单个城投的 不会引发系统性恐慌?那就另当别说,地方政府、城投也分三六九等,一些地方在中国的系统重要性一般、城投在当地的发展中地位一般,其 对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冲击不大,则会存在 的可能性。这个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对政信项目的准入区域来观察,一般情况下,东三省、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西藏、云贵不在信托公司的准入名单。

拓展资料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推崇的基本理念是:不迷信、不轻信、不抛弃、不放弃。具体如下:

1、目前信托主要方向就是政府类+地产类,目前地产调控趋紧,政府类是剩下的不多选择之一。

2、个人看法,政信类项目需要谨慎,近期政府类项目 的越来越多了,这个大类可以作为选择区域,但是具体投哪个项目,一定要看具体的项目。

3、雷区:死活不能买的,贵州全区域、青海全区域、东北地区最好也规避、经济倒数的地区尽量避免、四川及其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他区域的偏远县城。

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射阳招标公告)

4、可以选择的区域:最佳区域,江苏和浙江境内;其次,山东和成都及其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他地级市平台。尽量选择前50强的县城和区域。

5、细节:地方的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债务率、债务结构...太多了,不一一列举了。

6、关于信托公司:特别垃圾的信托公司尽量也回避。

标签: 央企信托-333号江苏射阳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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