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广州大业公司)
转自公众号“债市观察”
导读
自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以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飞速发展。但因我国债市是多部门分业监管,资信评级市场也对应人为分割,这种混乱及其带来的成本、矛盾和冲突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对比其他国家都颇为罕见。
国务院昨日发布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出,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合理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完善证券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发展,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改革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合理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在投资者分类趋同的原则下,分别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行准入标准和审核规则。
加快债券产品创新,发展股债结合品种,研究发展高风险高收益企业债、项目收益债、永续债、专项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规范债券发行企业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
加强信用评级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债券市场开放。
“这意味着央行、发改委、证监会这三家信用债监管部门将统一规则,避免发行套利。这也是债券部际联席会议一直讨论和推进的话题。”财新网援引接近央行人士解读称。
但联合信用评级研究总监,西南财经大学特聘研究员许余洁在《中美债券市场差异折射我国债市多种弊端》中写到,对比美国,债市统一,最基础与最根本,不在于监管统一,而是在于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在于托管结算保证的权利属性的统一证明。
信用债是不同的私人主体发行的债券,其还本付息由私人部门承担,因此其收益率在无风险收益率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溢价,溢价程度取决于发债主体的信用。金融债(不包含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与资产支持债券等都属于信用债。
我国的公司信用债分为:
国家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银行间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公司债(包括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可交换公司债券)。
监管方面:
财政部负责国债发行的监管;
央行负责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利率和汇率衍生品等的发行管理;
证监会负责可转债、公司债券(2015年起已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和在场内市场交易的衍生品发行管理;
发改委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
银监会除了会同央行参与商业银行金融债等债券的发行监管外,还负责商业银行资本混合债券的发行管理,以及银行参与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利率、汇率、信用衍生品交易的管理,保监会负责审核保险公司次级债券,以及保险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各主体
(“行政主导、多头分割”的我国债券市场架构图,来自联合信用评级研究总监,西南财经大学特聘研究员许余洁的博客)
美国债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管,主要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国债市场发行的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美国债券市场交易活动的唯一监管者,同时负责国债之外的债券发行监管。而我国则是“多龙治水”的分割格局。“行政主导、多头分散”的监管格局一直是我国债券市场被诟病之处。
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行多部门分业监管框架,评级机构也处于多头监管的状态,资信评级市场也对应人为分割,甚至同一资信评级机构对应于不同监管部门分拆为不同的公司。许余洁表示,这种混乱及其带来的成本、矛盾和冲突,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其他国家都是罕见的。
“为应对评级泡沫,应该考虑改变目前以分割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通过统一的监管部门对评级机构的资格进行认证,未来按照市场化机制淘汰一部分评级公司,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逐步提升行业整体的评级质量。”
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印发给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措施,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动力。
(二)目标任务。经过1—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3年左右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盈利能力较为明显增强。一是税费负担合理降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年减税额5000亿元以上。清理规范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融资成本有效降低。企业贷款、发债利息负担水平逐步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占企业融资成本比重合理降低。三是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措施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为企业设立和生产经营创造便利条件,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大幅压缩,政府和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四是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增长,企业“五险一金”缴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合理降低。五是能源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气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明显提升,工商业用电和工业用气价格合理降低。六是物流成本较大幅度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由目前的4.9%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工商业企业物流费用率由8.3%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
(三)主要原则。坚持全面系统推进和抓住关键环节相结合。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面推进降成本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针对造成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的关键因素,制定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系统性政策措施。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长远发展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综合施策,一方面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逐步解决造成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过高的体制机制问题。
坚持支持企业发展与实现优胜劣汰相结合。突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差别化,既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又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加快落后产能退出,提升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降低外部成本与企业内部挖潜相结合。在加强制度设计、优化政策环境、发挥好金融系统支持作用,有效降低外部成本的同时,引导实体经济企业采取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加快技术创新等挖潜增效措施,降低企业内部成本。
坚持降低企业成本与提高供给质量相结合。以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质量为前提,发挥好骨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广大员工的关键作用,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产业竞争力。
◆◆ ◆
二、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牵头单位:财政部,参加单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五)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修订完善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目录。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修订完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牵头单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单位: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保监会)
(六)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将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清单,在地方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进一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的服务收费,严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捆绑服务并收费。查处和清理各种与行政职能挂钩且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收费。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畅通企业举报渠道,完善查处机制,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牵头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单位: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
(七)取消减免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小微企业免征范围。取消大工业用户燃气燃油加工费等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落实好已明确的减免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牵头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
◆◆ ◆
三、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八)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通过差别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银监会)
(九)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不同企业合理定价。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制止不规范收费行为。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允许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探索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补偿等措施,提高融资担保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三农”服务积极性。(牵头单位: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和监管指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考核因素,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要求。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政策。支持和督促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及时核销不良贷款,做到应核尽核,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投放能力。适当调整不良资产转让方式、范围、组包项目及户数方面的规定,逐步增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完善不良资产转让政策,提高不良资产转让的效率和灵活性。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实体经济企业之间债权转股权。(牵头单位: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参加单位:国务院国资委)
(十一)稳妥推进民营银行设立,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推进已批准民营银行的筹建工作,引导其积极开展业务;稳妥推进民营银行发展,成熟一家、设立一家。加快发展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村镇银行等各类机构。(牵头单位:银监会、商务部,参加单位:人民银行)
(十二)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合理扩大债券市场规模。完善证券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发展,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改革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合理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在投资者分类趋同的原则下,分别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发行准入标准和审核规则。加快债券产品创新,发展股债结合品种,研究发展高风险高收益企业债、项目收益债、永续债、专项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规范债券发行企业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强信用评级制度建设,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债券市场开放。(牵头单位:证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财政部)
(十三)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提高企业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比例。推进企业发行外债登记制度改革,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范围,进一步简化程序,合理扩大企业发行外债规模,放宽资金回流和结汇限制。在合理调控外债规模、促进结构优化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赴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商业银行改善金融服务,提高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使用本币结算的比例,降低汇兑成本和汇率波动影响。(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
◆◆ ◆
四、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四)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加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清理废除地方自行制定的影响统一市场形成的限制性规定,加快放开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连锁企业要求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障碍。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健全竞争政策,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价格检查,优化市场环境,健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十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步推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合并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的证照资质,实行联合审批。大幅压减各类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相关审批程序,利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落实平台建设中的识别代码和个性化审批监管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等限制。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研究推广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参加单位: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十六)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领域对守信企业实施优惠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限制和约束。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到相应企业名下,依法予以公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等)
(十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出口商品查验率,降低企业货物的通关成本。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依法确定收费范围,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积极稳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职能边界,清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等项目。(牵头单位: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业局)
(十八)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解决好厂办大集体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五、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十九)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采取综合措施补充资金缺口。从2016年5月1日起,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以上两项社保费率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采取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开展基金投资运营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及支持各地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创造条件。(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二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
(二十一)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体系。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成本,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
◆◆ ◆
六、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二十二)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国家能源局)
(二十三)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快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放宽参与范围,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对未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火力发电量,以及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实施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合理调整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简化企业用户电力增容、减容、暂停、变更等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十四)完善土地供应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保障物流业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牵头单位:国土资源部,参加单位:财政部)
◆◆ ◆
七、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二十五)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大力发展运输新业态。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强化物流标准实施,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等产业联动发展。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物流效率。推广多式联运,加快构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国界、跨运输方式物流相关信息互联共享,鼓励企业间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甩挂、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衔接甩挂等运输模式。推动无车承运人业务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参加单位:质检总局)
(二十六)合理确定公路运输收费标准,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执法。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减少各类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行为。(牵头单位: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
(二十七)规范机场铁路港口收费项目,清理不合理服务收费。全面清理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除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外,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清理强制对进出港(场)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和地方政府设立的不合理涉及铁路收费。(牵头单位:民航局、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
八、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二十八)推进实体经济经营性资产证券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企业。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或通过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方式盘活存量资源。选取部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区,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合理的融资结构和持续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商务部,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十九)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多方筹资清偿拖欠工程款。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协调,支持重点企业筹集周转资金,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地方政府统筹置换债券资金在内的预算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偿还经清理核实属于地方政府债务的拖欠工程款;通过出让资产等方式获得的增量资金,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参加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摸清目前建筑业所需缴纳各种保证金现状,研究制定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又能形成新约束机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
(三十一)加强资金清欠,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鼓励企业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引导企业加快付款,减轻全社会债务负担。发挥财务公司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加快产业链企业间资金周转,推进财务公司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对债务规模较大且有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客户,协调各债权银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避免因单家机构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牵头单位:银监会、人民银行,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 ◆
九、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
(三十二)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精益生产,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内部管理升级,创新营销模式,提高效益水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智慧流通,提高产品的成品率、优质品率和精准营销匹配率。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推进小批量、多批次、低库存、少环节的柔性化生产和作业成本法应用,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三十三)加强先进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完善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推广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各种技术,促使企业持续提高生产效率。引导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环节耗费实施严格的全面控制,制定相应降成本目标。(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
◆◆ ◆
十、落实降成本工作配套措施
(三十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降低供给成本、提高供给效率,形成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和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十五)支持创新活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营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提高创新资源产出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三十六)发挥“互联网+”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协同制造,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互联网+”高效物流,提升运输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三十七)利用两个市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进双边和多边贸易投资谈判,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原材料成本。
(三十八)改进企业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运营模式,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好广大企业职工的作用,激励挖潜增效。鼓励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对标,加强企业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研发设计、物流、采购、安全生产、销售服务等管理标准化,提高运行效率。
(三十九)降低监管成本。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安全监督等市场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有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四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覆盖面,延伸服务终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加快制定公益类推荐性标准和满足市场、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降低市场推广应用成本。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服务。
(四十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引导,综合考虑资源、市场等因素,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国家级新区、开发区等功能性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链、物流链,提高产业发展的配套、协作和集约化水平。
(四十二)分行业降本增效。增强降成本工作的针对性,根据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实施转型升级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有序推出并切实落实煤炭、石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消费品、物流等行业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方案。
◆◆ ◆
十一、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
(四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由有关部门建立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跟踪督促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形成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长效机制,重点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建立效果评估和统计监测机制;建立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措施机制。
(四十四)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是本领域、本地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加强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政策措施。适时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转为常态化工作,加强企业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和常态化监督检查。
(四十五)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各部门、各地区要在2017年3月底前进行一次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评估,积极推广效果良好的政策和做法,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相应及时调整政策;从2017年起,每年年中报送一次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进行阶段总结和协调,对后期常态化工作提出要求;在阶段性完成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任务后,组织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完善推进降成本工作的长效机制。
延伸阅读:
标题:雄文|中美债市大PK,两张图看懂中国债券市场是如何被割裂的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作者:许余洁
本文节选自已刊于《中国银行业》第5期问策经纬栏目,《中美债券市场差异折射我国债市多种弊端》一文第一部分,最终文章内容请以杂志版本为准。
本篇文章,我们主要通过比较如下的中美债券市场架构图,来说明中美市场五大主要差异。文章展示的是,美国金融市场的基础,是在上世纪30年代奠定的,虽然同样存在限制金融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作用的政府行为,以金融抑制与政府控制取代市场,但美国通过法规手段,为金融体系奠定了会计、监管和法律方面的基础。本文的结论在于,美国债券市场的统一,根源于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债市统一,最基础与最根本,不在于监管统一,而是在于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在于托管结算保证的权利属性的统一证明。那些每隔几年就会出来说评级是债券市场发展飞跃障碍的言论,需要认真反思;那些不合法的监管主体应该统一在明确的法律法规体系下,那些分账户没有归集统一权属证明托管的,赶紧为自己的出身办个身份证吧。这些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投资人能把投资损失的责任推给评级机构,监管分割与失职,都将对市场造成的伤害,推给评级机构,是一件很容易但对市场只会有伤害的事情。如果真的是如此认为评级机构非常重要,还是寄希望于找到问题的根源,不要将时间和资源浪费在问题的现象和表面上。这篇文章没有提评级,一方面是它在当前信用风险集中暴露期显得很重要,但是评级行业的现状并没有构成市场发展的实质性障碍;另一方面可以从对比图中衍生出评级机构的多头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债券市场的现行多部门分业监管框架,评级机构也处于多头监管的状态,对评级机构的认证处于多部门认证的状态,每个监管部门都对自己监管范围内的评级业务及提供服务的机构做了相关规定,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更突出的表现在于,按照当前的债券市场多头监管格局,资信评级市场也对应人为分割,甚至同一资信评级机构对应于不同监管部门分拆为不同的公司,这种混乱及其带来的成本、矛盾和冲突,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其他国家都是罕见的。为应对评级泡沫,应该考虑改变目前以分割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通过统一的监管部门对评级机构的资格进行认证,未来按照市场化机制淘汰一部分评级公司,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逐步提升行业整体的评级质量。
图:中美债券市场架构比较与镜鉴
分图1. “行政主导、多头分割”的我国债券市场架构图
分图2. 镜鉴:登记托管、法律监管统一,市场联通的
美国债券市场
中美两国债券市场发行主体基本相似,都由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央银行与企业(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组成,但在发行品种和结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1)美国有市政债,对应了地方政府有自主举债权,我国地方政府只有中央政府代发的国债,或者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发的企业债(发改委主管);(2)美国的公司债(Corporate Bond)包括所有的非政府信用主体发行的债券,我国的公司信用债分为国家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银行间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我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公司债(包括非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可交换公司债券);(3)美国金融机构发债都归于公司债,称为金融公司债券,我国则对应专门的金融债,而且规模很大。金融债中政策性金融债更为特别,有点类似于美国用于资助与公共政策相关项目的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简单比较可以看出:美国的债券整体分类相对清晰,对应的发行主体功能与债券品种定位明确,我国的债券品种则显得混乱得多,按对应不同的监管主体的发行机构而非债券性质来命名的,带有明显的转轨经济特征。
债券市场监管方面,美国债券市场的监管部门就两个,财政部(负责国债市场发行的监管)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债券市场交易活动的唯一监管者,同时负责国债之外的债券发行监管),纽交所、市政债券规则委员会和金融业监管局等机构都是在SEC监管下的自律组织,得到SEC的授权或指导。其他如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机构,会按照资本约束等规则,对包括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贷款机构等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实施相应的机构监管,但不属于市场监管者。我国存在明显的多头管理,财政部负责国债发行的监管,人民银行负责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利率和汇率衍生品等的发行管理,证监会负责可转债、公司债券(2015年起已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和在场内市场交易的衍生品发行管理,发改委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银监会除了会同我国人民银行参与商业银行金融债等债券的发行监管外,还负责商业银行资本混合债券的发行管理,以及银行参与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利率、汇率、信用衍生品交易的管理,保监会负责审核保险公司次级债券,以及保险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简单比较可以看出:美国债券市场上不同类型的参与者的监管机构有所不同,但对机构行为实施监管的逻辑和依据是很清晰的。我国债券市场则呈现广为诟病的“行政主导、多头分散”的监管格局。
债券交易场所方面,中美市场存在尤为明显的差异。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由银行间与交易所两大市场组成。银行间市场的投资者是所有机构投资者,属于大宗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实行双边谈判成交,逐笔结算。交易所市场是另一重要部分,它由除银行以外的各类社会投资者,属于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市场,实行净额结算。银行间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绝对主体,债券存量、增量(发行量)和交易量一直占全市场90%以上,2015年之前都是95%以上。此外,银行柜台作为银行间市场的延伸与补充,占比一直不到1%。
美国自从引进推广电子交易平台后,债券交易电子化和透明化程度的提高,电子交易系统取代了传统的电话交易成为主要的交易渠道,已经大大淡化了场外市场概念。美国债券市场呈高度分散、多头交易、多交易场所竞争的特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主的八家交易所,以及ICAP、Espeed、Tradeweb、Blomberg 等在内的多达42个电子平台。美国专家2000年就积极建议专门针对交易系统进行立法,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网络交易系统直接进行在线交易,将传统的电话询价交易,MSN等计算机辅助报价推向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模式,改变之前交易不透明、缺乏竞争、交易成本高昂的模式。2003年后,美国的电子交易平台继续走向成熟了稳固,电子交易市场在整个固定收益二级交易市场中占比超过30%,债券交易量保持了年均15%的增长速度,早在2010年后已经超过了市场份额中的60%。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美国开始兴起的电子交易平台截然不同,我国债市还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场外市场。
结合图中箭头颜色显示,简单比较可以看出:美国债券市场的交易前端完全互联互通,允许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带有非常强的竞争性;我国债券市场上,除了少数国债、企业债(发改委管辖)可以通过低效率的转托管方式低效联通外,大部分产品的上市发行交易已严格按照监管主体人为设置好场所,分割为所谓的“场内(交易所)、场外(银行间)” ,且存在明显的两极对立与人为分割,交易场所完全取决于监管管辖范围。
债券市场转让流通功能的有效实现,是需要建立在在统一的权属托管登记的基础上的,就像每个人的出身证明需要统一登记一样。我国的托管结算部门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银行间市场上,投资者的证券账户直接开立在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登)和上海清算所。其中中债登负责国债、金融债等产品的登记托管和结算,同时作为商业银行柜台债券的一级托管人(商业银行作为二级托管人,办理债券交易、质押和兑付等相关业务);其次是上清所主要负责短融、超短融、中票以及创新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产品的登记托管和清算结算;最后是托管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证登)负责的交易所市场,其中,国债和企业债,中债登为一级托管人,负责为交易所开立代理总账户,记录所有权的转移过程,中证登为债券二级托管人,记录交易所投资者账户。公司债、可转债等,实行“中央登记(存管)、二级托管”的制度,即市场中所有的证券需要在中证登进行登记,投资者必须通过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参与交易所证券市场,并将资产事实上托管在证券公司,代理交易结算,中证登对证券公司实行“看穿式”账户管理。
美国债券交易环节能够实现充分而有效的竞争,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托管、清算与结算体系的基础上的。美国的债券交易完成后,通过全美托管清算公司(DTCC)完成一体化的托管结算。在DTCC成立之前,美国也存在过DTC(全美证券托管公司,负责公司证券、市政证券的托管结算体系)、NSCC(全美证券清算公司,负责国际证券、政府证券、抵押证券和新兴市场证券的托管清算)以及FICC(固定收益证券清算公司,包括图中所示的GSD和MBSD)三大清算机构,但美国的托管清算是根据品种特性,市场自发形成的“分割”,托管和清算机构完全为市场服务。之后,在2000年之前,为了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解决分散托管和清算带来的低效率问题,满足市场长远稳定发展需要,、政府推动了上述三家公司先后合并,目前全部都为DTCC的子公司。
结合图中箭头颜色显示,简单比较可以看出:美国债券市场是结算后台集团化高效统一,允许交易前台的充分竞争。我国则按照行政权力对应分割,无法统一,各自在自己监管系统内形成一套体系,很难做到统一登记,难以协调信息。
美国并没有对债券单独立法,债券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融合在针对所有证券的统一立法中。美国债券发行主要遵循《1933年证券法》,交易则完全遵循《1934年证券交易法》。另外,需要强调的是,美国1978年通过的《 改革法》,明确了公司 、清算与重组时,公司债券人相对于股东和其他债权人的优先权原则问题。
我国金融市场规则体系中涉及债券的实际上是不少的,比如《证券法》、《公司法》和《我国人民银行法》,但其中内容大多都是一些零星的原则性规定或者行政规则,即使《证券法》和《公司法》进行过不少于一次的系统性修订,也仅仅是在证监会口径下的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规范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这部分市场占比很小),《证券法》对于证监会口径之外的公司债的规制,现实中存在实质性的冲突。《证券法》更多的还是侧重于股票和公司债等证券,并不包括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企业债券。
分析与比较中美两国的债券市场结构图,可以发现我国债券市场在产品发行与交易、托管结算和监管方面都存在严重的人为分割。美国市场结构和监管体系方面的逻辑则要清晰得多,这可能要归功于《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美国SEC就是作为法律法规的执行机构与主体而存在,主要任务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金融市场,以及促进资本的有效形成。
中国债市
微信号:ceh_zhaishi
声明:本文系转载文章,
如因无法联系到作者侵犯您权益,
请尽快联系本号,将会立即处理。
——————————————
中国经济导报社官方指定自媒体
中国债券市场最值得专注的公众号
紧跟债市风向,把脉宏观动态
— 独家、快速、深度 —
相关文章
-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广州大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详细阅读
摘要春节出行强势复苏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线下消费回温显著:铁路数据显示节前15天客运量同比+27.3%。从各团队成员亲身经历...
2024-01-03 142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阅读
🌈非标:【首发广东省会项目】🈲禁止挂网‼️一年期爆款!季度付息!纸质合同‼️✅世界一线城市广州,全球排名27位,财收1855亿‼️✅南沙区是广州城市副...
2024-01-02 95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阅读
🌈非标:【首发广东省会项目】🈲禁止挂网‼️一年期爆款!季度付息!纸质合同‼️✅世界一线城市广州,全球排名27位,财收1855亿‼️✅南沙区是广州城市副...
2023-12-31 98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阅读
🌈非标:【首发广东省会项目】🈲禁止挂网‼️一年期爆款!季度付息!纸质合同‼️✅世界一线城市广州,全球排名27位,财收1855亿‼️✅南沙区是广州城市副...
2023-12-26 83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阅读
🌈非标:【首发广东省会项目】🈲禁止挂网‼️一年期爆款!季度付息!纸质合同‼️✅世界一线城市广州,全球排名27位,财收1855亿‼️✅南沙区是广州城市副...
2023-12-25 96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详细阅读
🌈非标:【首发广东省会项目】🈲禁止挂网‼️一年期爆款!季度付息!纸质合同‼️✅世界一线城市广州,全球排名27位,财收1855亿‼️✅南沙区是广州城市副...
2023-12-23 89 大业信托-广州南沙区非标政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