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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信托-江苏盐城亭湖区非标政信集合信托(盐城信托投资公司)

私募标债 2023年02月25日 14:02 106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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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标准化固收还是政信类非标固收

政信类信托是目前投资者比较亲赖的一种信托理财类型产品,政信类信托不仅有政府信用的背书,而且投资方向符合国家发展需求,因此政信类信托在安全方面相对来说更加稳健,收益与其他类型信托项目来说差距不大,那么信托公司的政信产品包括哪些呢?下面为大家做详细的分析。

政信类产品是指有政府部门担保的信托产品或是政府投资的公用事业基础建设的。特点,就是融资公司有政府背景,融资资金的项目是有政府部门的参与,政信类产品相比其他类的产品有比较好的返款来源,有政府在里面买单。

常见的有政信类信托、政信类定融计划、城投债基金等;

一、政信类信托产品又分为:非标政信信托、标准化政信信托和永续债政信信托。

二、政信类定融产品:

定融的全称是定向融资,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定融采用备案制发行,发行需在金交所登记备案,并通过金交所或其他方式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并由金交所与受托管理人同时督导发行方按时兑付本息。

政信定融产品就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融资计划,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等项目,与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三、城投债

城投债是企业债的一种。城投债的发行目的不同于其他债券,它的发行是为了对城市的一些基础设施等进行投资。城投债的发行主体一般为当地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方式一般为公开发行的企业债或者中期票据。

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政信产品”的一些介绍,如果对信托或定融产品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关注我或在评论区告诉,对于大家的问题我会以专业的金融知识一一为大家做出

影子银行信托正在消亡

资产管理规模近22万亿元的信托业,即将迎来2007年以来最重要的行业调整。“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旨在将非标比例限制在50%以内,这相当于给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业务下达了“死刑”,意味着信托公司要进行大规模的腾笼换鸟。去通道业务之后,信托行业开始以不太明显的节奏“消亡”,由于存量非标业务众多,地方融资平台资产多,且周期均较长,有人称目前10%的不良率在信托业内司空见惯。但刚兑打破后,过往借新还旧的 游戏 不能继续,信托业不断积累的风险项目,正在一个接一个的“炸开”。虽然此前信托行业向主动管理转型声势浩大,但信托公司过去坐吃红利,靠资金池刚兑、躺着赚钱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

近日,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投向标准化资产的信托计划,包括投向标准化债权的固收类信托计划、投向股票二级市场的净值型信托计划等。相比过往高收益的非标投资,标准化债券的信托计划并非信托公司心之所向,从整个信托行业来看,绝大部分信托公司是以非标投资为主,整个行业非标资产占比可能达80%-90%。然而前有川信的200亿缺口,今有华信的40亿缺口,信托公司在资金池业务尽折。资金池和刚性兑付是信托公司过往比较集中的问题,但本质上都和非标有关,而这也让其面临史上最大政策调整。

今年5月监管刚刚推出了空前严苛的“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6月就相继有信托公司出现了产品 、资金挪用等消息。对很多信托公司而言,冲击最大的是新规对非标资产占比做出约束。非标资产比例限制在50%以内,意味着信托公司要进行大规模的腾笼换鸟。虽然上述政策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已有信托公司开始转型,2020年上半年集合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规模占比只有27.43%,而标准类信托产品在悄然增加。事实上,非标投资占比的降低也将直接降低信托公司的收益率。

根据用益信托网数据,2020年上半年集合信托产品发行的平均收益率7.62%,环比下降0.29个百分点;上半年集合信托产品成立的平均收益率7.66%,环比下降0.34个百分点。数据显示,从2019年下半年度开始,市场上发行和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持续走低。转型并非易事,相比具备天然渠道和宣传方式优势的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等专业做标准化业务的机构,信托公司的竞争力将彻底不足,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公司将直面业务结构调整的压力和利润空间缩小的打击。有人正瞄准信托腾挪出的市场份额。

资管新规剑指“资金池”

近日,一则“资金池”信托业务被暂停的信息将华信信托推向了风口浪尖。9月21日,有媒体报道华信信托产品早在3月左右就已经停止发行,而这背后或是祸起资金池、底层资产。实际上,不只是华信信托,四川信托200亿元资金窟窿、安信信托500亿元产品逾期、国投泰康踩雷31亿元通道业务,信托业不断积累的风险项目,正在一个接一个的“炸开”。

这些 的信托公司曾经都以“黑马”的姿态现身过,无论时间长短,都曾经在某一段时间称霸全行业。因为有刚兑,信托牌照,高收益也颇具吸引力,即便资金池三个字略显灰色,但还是成了信托公司规模扩张的利器。但背后隐藏的高风险,在爆发的一瞬间还是将其建立起来的形象一举击溃。

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对山西信托、中江国际信托、中航信托、中铁信托、安信信托、山东省国际信托6家信托公司开出了7张罚单信托公司的连续爆雷,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今年5月监管刚刚推出了空前严苛的“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意在对资金信托业务作出界定,并要求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50%,这相当于给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业务下达了“死刑”。6月,多家信托公司日前收到来自银保监会信托部的窗口指导,明确各家公司压缩主动管理类融资信托的具体规模,剑指资金池,包括工商企业类信托贷款、房地产信托贷款、政信类信托贷款等。

按照监管部门的年初规划,2020年全行业压降1万亿元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扮演影子银行的信托

10年前,信托还不是一个被人所熟知的行当。

1979年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自这一年开始,中国有了信托业务,但是信托在中国的发展并不顺利,信托乱象重生下监管直接叫停了整个行业的发展,截至最近的一次行业整改即2007年信托业整改,信托公司才得以重新持牌经营。经历了六次整顿后,2007年信托仅留下68家。信托,简而言之就是“受人之 拖 ,代人理财”,其特殊之处在于信托业,其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且是除了银行之外唯一具备法定的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

借助于2006-2007年的大牛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及2008-2009年的4万亿元刺激计划,尤其是2007年后银信之间的密切合作,推动了信托规模的快速壮大, 特别是由于银行信贷规模受到管控、表外业务需求急速增长的情况下,配资业务(两轮大牛市的重要资金助手)、政信等基建业务和房地产业务(源于信贷规模管控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发放贷款等通道类业务开始大幅发展。

2008年末房地产信托产品悄然而生,那个时候的信托产品多是与银行做对接,即银行的理财资金会进入到信托公司购买信托产品。很快,2010年信托行业的营业收入就已经逼近了300亿元大关。而后银信之间的合作从主要以证券投资信托为主变成了以融资类信托为主。

2013年开始,在当时“大资管”的口号下,从银行到券商,从信托到基金,都加入到了推动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大扩张中来,尤其是银信通道业务。2014年,影子银行大规模扩张形成的过剩流动性,又催生了“委外”业务的大扩容。到了2018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增长到24万亿,10年增长20倍。多年来,信托扮演了影子银行的角色。

信托产品高收益

信托规模扩容的十年,也是房地产狂飙突进的十年。

影子银行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融资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房地产商资金短缺,信托公司为房地产商的待开发项目设计理财产品,委托银行代销,由投资者购买。房产商获得项目资金后,把项目开发完毕并销售后,将支付给银行托管费,信托公司服务费以及投资者收益,这一模式称之为银信合作。

又如,过去地方政府融资土地融资平台直接向银行贷款筹资,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现在,土地融资采取城投债、基建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池信托、票据贴现等与影子银行相关的融资方式。 而由于信托基本上都是高息发债,高息贷款的生意,大比例倾斜 投至 非标产品使其早期基本收益率都在10%以上,即便是在目前投资市场黯淡的大环境下,信托大都能达到8%以上的年化收益水平。

信托产品的高收益源于三个方面,其一,信托产品收益率不受限制,融资类信托计划在发放贷款时,无需参照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上下浮动限制;其二,信托公司是境内唯一可以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进行投资的金融机构;其三,运用杠杆策略加大了信托产品的收益。此外,刚性兑付,收益高风险低备受富人的青睐。

通过TOT模式来做资金池

而为了配置更大比例的非标资产来获利,信托公司开始通过TOT模式来做资金池。

所谓“资金池”信托,泛指资金运用方式为组合投资的信托产品业务, 其特点是资金没有固定投向,一般投向为多个领域,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 资全 池业务兴起的初衷就是通过期限错配达到短募长投的目的。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早期的池子业务好处是很明显的。

在项目青黄不接的时期,池子可以有效吸纳客户的资金,提高投资者资金效率的同时,有助于信托公司品牌建立;在项目应接不暇时,又不必担心临时募集资金速度太慢,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方对信托公司的信赖,有点“旱涝保收”的意思。2009年平安信托推出“日聚金”产品,开辟短期理财型资金池的模式。

过去“信托无非标”,监管并没有对非标的比例限制,这也直接导致信托几乎成了非标大本营,部分信托公司非标占比甚至超过了80%。过去为规避监管,信托公司创新出了TOT产品,同样的主动管理和分散投资,却难辨它究竟是不是资金池的替代品。

上海信托的“现金丰利”系列可谓信托资金池始祖,可将“现金丰利”理解为“能投非标的货币基金” ,收益率比货币基金可观,又如中铁汇利、中航天富以及湘信汇金等系列,一年内期限收益高达8.5—9%,但玩法同最初的货币资金已经有所区别。比如此前99号文规定信托产品门槛一般设为100万起,而伴随着私募阳光化时代,信托公司巧用TOT模式来做资金池,该模式的主要功能是资金拆零,采取TOT可以降低投资门槛,如中铁信托的TOT门槛一般为50万元。从合规角度出发,10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必须出具财产证明。

信托资金池大多投向了非标产品,而信托非标资金池业务,实质上是以资管名义从事的类存贷业务,资金端是发行预期收益率的类存款产品,资产端则投向类似贷款的非标业务。资金池业务由于其自身特点(业务期限错配,但资金投向不明,底层资产不明确),很容易出现某个项目出现兑付危机,则有新的资金接盘,形成“刚性兑付”预期,如果不加监管,最终走向庞氏 。

在外界看来,信托资金池隐秘、强大,似“洪水猛兽”;操盘手隐于幕后,操纵数百亿资金在各类非标、场内资产间腾挪,一旦募资青黄不接,资金池 的风险比较高。 巅峰时期,信托资金池的规模有3000多亿。实际上,对于此类业务的监管,银监会早在2014年就亮明态度,99号文就开始强调清理非标资金池业务,压降存量,禁止新增。

信托转型标准化优势不再

自2018年开始,资管新规出台,剑指刚兑和资金池,破刚兑,“三年内清理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业务。”

在压通道、打破刚兑、禁止期限错配、房地产融资收紧等一系列监管政策导向下,信托公司纷纷对业务结构进行调整。从集合信托投向领域看,其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规模占比在2018年的下半年和2019年的上半年达到极大值,超过40%。之后开始持续降低,2020年上半年集合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规模占比只有27.43%。这个拐点其实正是监管部门开始严格管控房地产信托融资规模(即所谓“630”政策)的时间点。

在监管的导向下,信托行业开始积极调整业务战略布局,从这个拐点开始,集合信托投向基础产业、金融和工商企业领域的规模占比持续提升,分别从2019年上半年的21.75%、27.31%和8.49%提升到2020年上半年的24.37%、31.57%和13.7%。

不过,信托公司过去坐吃红利,靠资金池刚兑、躺着赚钱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68张牌照优势变弱。

数据显示,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占比已经放缓,从2010年到2012年其规模迅速扩张,2012年末规模是10年末的1.3倍;而其占比自2013年来逐步下降、增速也逐渐放缓。一方面监管加强对银信合作业务的约束,另一方面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相比约束较小,部分取代了信托通道的功能。打破刚兑后,过去借新还旧 得 游戏 不能继续,但信托回到“信而托之,代人理财”转型标准化的优势却不再了。相比具备天然渠道和宣传方式优势的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等专业做标准化业务的机构,信托公司的竞争力将彻底不足。

百瑞信托-富诚275号财政支持是什么?

这个财政支持可以理解为2个层次:

1、这个信托所投资的企业和项目是属于地方财政支持的项目。比如说安居房,农业,市政。这里只是说所投资的行业或者项目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

2、这个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是直接纳入财政预算的,地方政府出具财政承诺函,在项目出问题的时候由当地的财政局补足信托的本金和利息。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

所以在选信托项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合同。仔细分析资金的投向。有没有相应的财政措施。是不是真正的政信类项目

下面介绍一下如何看政信类的信托(也算是普及知识)

首先,所谓的政信合作项目就是政府通过其下属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以某个特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由向信托公司融得资金的事务;通常地方融资平台其大部分经营收入均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政府财政,包括财政直接补贴和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获得作为对价支付的财政资金,如因承建当地基础设施项目而获得的政府回购款项。所以,无论地方融资平台是否实行市场化运作与否,其经营运转情况是否良好,多多少少都离不开其背靠政府的资源禀赋,扩张速度的快慢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的政策导向。

具体到单个项目上,分析一个政信项目是否优质(这里指的是相对优质,迷信政府信用的朋友可以无视我),我个人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的,下面我会列举到需要注意的要点以及投资者如何通过手上有限的信息去最大化地判断项目的优劣。

一、当地财政状况

首先,分析当地财政状况是对地方平台公司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平台公司的特性决定了其还款能力很大程度上还是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里,投资者主要通过相关政府网站和百度搜索来完成;例如百度直接搜索“XX市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

一般会找到上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运气好的话也会找到三年以上的财政收支情况。不过数据大多比较粗略,也没有详细的分类,能获取的数据大概有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工商税收和其他税种,比较具有稳定性,也是当地财政实力的重要体现,深入一点,就要分析下当地的产业结构是否单一,是否税收依赖一些产能过剩(煤炭、钢铁)或者受政策性影响较大的行业(房地产)。

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就是土地出让收入,这部分收入受当地土地市场的影响,稳定性较差。基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较高,原则上在风险判断时就需要考虑项目存续期间当地可供出让的土地储备、土地供求情况等信息(这个不太适合投资者去自行判断,一般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所以在判断当地财政实力时,信托公司通常主要考虑一般预算收入,以此为标准设置一定准入的门槛,比如中融信托的准入标准是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超过30亿的区域才可准入,某些信托公司是40亿以上。

之后需要分析当地政府支出和负债情况,主要需要关注的比例有:债务率和负债率,这两个数据如果没有尽调报告的话,一般很难获取,在这里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些辅助途径,对当地政府债务有个大概认识,比如统计一下当地主要的平台公司通过信托融资、发债的情况,如果是近期发过债的主体就更好了,搜一下债券发行说明书,里面会有大把你想要的资料;再结合当地财政收入进行对比,大致估算一下财政偿债的压力。

在地方政府债务数据不透明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对项目的选择就倾向于熟悉区域的公司。如果在某个地方开展过业务,对当地情况比较了解,在判断风险时,至少在获取资料方面会比较顺利;而对于初次涉及的地区,面临的困难就比较多,风控把握的倾向就可能会从严,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当地财政局对政府承担的债务余额进行盖章确认。( 补充一下:中融信托对于债务率和负债率的标准大概是,债务率不超过100%,负债率不超过20%;关于这两个比率的计算方式:债务率=政府负债余额/地方政府综合可安财力;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GDP,更进一步来讲,优质的地方政府应该是债务率在70以内,负债率在10%以下。有的推介材料经常误导投资者,推介中只写明财政总收入以及GDP,而绝口不提一般预算收入,债务率和负债率,其实财政总收入通常都是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其中一部分是不属于地方政府的,也就是看着很好,其实没用的典范 。)

二、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

平台公司的综合实力并不仅仅是指其资产情况,还包括平台公司的级别、股东和负责人协调财政资金的能力,具体可以从股东结构、资产结构、主营业务、金融机构负债情况多方面判断。

(一) 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

平台公司的股东结构基本决定了该平台公司的级别,是省级、省会城市级、地市级、区级还是县级。级别越高,再融资能力越强,协调财政资金还款的能力也越强,当然一般省级和省会级很少通过信托融资(至少是集合信托),所以一般常见的都是百强县(区)水准的地方政府

通常政府直接作为出资人的平台公司,都属于当地重要的平台公司,实力较强,还款也会比较有保障。自2011年银监会对地方融资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之后,将相当一部分平台公司都纳入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全口径融资统计表》中,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季度填报更新。对于向统计表中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提供融资的行为,银监会设置了较多的合规要求,包括现金流、资产负债率、贷款投向、项目资本金等。有些平台公司为了规避监管,就通过新设子公司的方式,借壳融资。这些公司基本上属于小平台公司,资产大部分是东拼西凑,遇到问题了很可能直接被政府抛弃,因为机会成本太低,你懂的。

(二) 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

一般在资产负债表里需要关注的科目有:货币资金、存货(土地、开发成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有时候挂在这里)、应收账款(这个是确认基础债权的佐证,即是政府欠款是否真实存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土地资产一般是平台公司的主要资产。在分析土地资产时,需要特别注意平台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土地,出让还是划拨,有无合法程序。如果是出让地,是否经过招拍挂,是否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否有相应的收据,这些都是信托项目人员在尽调时应该做到的地方。如果是划拨地,有无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划拨土地指定用途是什么。

四部委2012年463号文已经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并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和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但是实践中,为了降低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将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尤其是储备土地和划拨用地注入平台公司(甚至在某些信托项目风控措施中公然出现以储备用地作抵押的情况),所以我个人一直认为,作为投资者,在没有办法去识别土地抵押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地相信土地抵押的风控效力,尤其是一些小信托公司的政信项目。

而即使是出让用地,平台公司也存在和政府协商后,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办理土地使用凭证,对于投资者来讲是无法去甄别的,这就要具体看信托公司的尽调能力,有的信托公司明显比较粗糙,比如中江国际信托的政信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只有10几页,对于抵押物往往没有任何的分析,对应收账款作为基础债权的真实性在报告中看不到任何的佐证,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项目人员的尽调水平。从严格意义来说,这些未经法定程序而注入平台公司的土地都不能算是平台公司的资产,平台公司对其也没有完全的处置权,政府可以随时以程序瑕疵为由收回。

应收账款也是平台公司占比比较多的一部分资产。平台公司一般承担了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与政府之间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尽调时需要关注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有无相关协议、政府批复支持,付款条件,以及项目存续期间的付款金额和时间节点,以判断该部分资产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其他瑕疵。

(三) 平台公司的负债与再融资能力

有些比较详细的推介资料(比如中信信托的,那推介做的跟尽调差不多),会披露融资主体的负债结构,负债情况,一般来说,负债以中长期(发债,银行贷款)为主的最好,说明短期(信托期限内)偿债压力不大,这个需要具体投资者自己去统计,比如可以通过尽调报告活着网上搜索通过信托融资的成立日期和到期日,大致估算下该笔信托融资到期前大概需要偿还的债务是否较多

如果是发过债的那就更好了,首先是评级,发债规模,票面利率都可以说明很多问题,其次债券发行说明书是一个很详细的东西(加强版的尽调报告),其中包含了融资主体的截至发债日期的各类数据,包括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大家有耐心的话可以去看看,我一般分析项目,有时间的话会仔细看看这一块,尤其是近期的发债说明书,里面有很多有效信息可以帮助我们在没有尽调报告的情况下判断融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再融资能力是个双刃剑,有的投资者一看到融资过多就吓到了,其实反过来想,为什么这么多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都愿意给他融资,而不是找那种一看就不人问津的地方融资平台,所以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这个主要是在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来统计每年的融资额度和融资能力,以此作为假设来推断未来信托期限内融资方的再融资能力,加上其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是否能覆盖到期的债务和日常支出;这个是个技术活,大家会看就行了,一般大信托公司的尽调报告中都会有类似的现金测算,所以不要一看到融资较多的地方政府就规避,还是要用数据来说话。

三、项目交易结构

对于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的交易结构,最简单的是贷款,也是最不容易出问题的。法律关系简单,抵质押登记办理顺利,征信记录查询方便,简直是项目人员的最爱。但是贷款的合规要求也比较多,如资产负债率、项目资本金、中长期分期还款、贷款投向、额度测算等。

一些无法满足贷款合规要求的平台公司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融资,比较常见的是投资附加回购,标的一般是应收账款、股权和各类收益权等(中融信托喜欢用财产权的信托模式,委托人是融资方,受益人是投资者)。但是这类交易模式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面临无法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问题。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寻找机构投资者的过程中,有的机构不能够接受财产权的这种模式,因为机构需要同时成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来认购此类信托,而财产权信托的委托人为融资方,这个在我的实际操作中遇到过,顺便提一下。

其实所谓的创新式交易结构都是为了规避现行监管的产物,某些交易结构在打着创新旗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权,这个已经在安信昆山纯高案中得到验证,我也在分析帖中提供很多次,希望投资者在政信类项目中见到此类交易结构,能规避最好规避。

四、担保措施

国企信托-江苏盐城亭湖区非标政信集合信托(盐城信托投资公司)

这个也是大部分投资者通常最关注的部分,一般政信类项目的担保措施一般包括发债主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物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出具人大决议或者财政局安排专项还款等,那么其中哪些风控措施是相对更有效,更被信托公司在实务操作中重视的呢?

根据463号文的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的担保承诺,从合规层面上排除了地方政府作为保证人和出具相关担保承诺的行为,所以一般政府出具相关人大决议和财政文件,更多的意义只是表示政府知晓并确认此次融资行为,并不代表政府真的会将信托本息偿还纳入财政预算,打起官司来也没有站得住脚的地方,况且只能在当年纳入财政预算,两三年后的到期债务纳入财政预算那不是扯淡么。所以提醒投资者,过多的迷信人大决议这类具有隐性担保意义的措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没有也行,有的话也聊胜于无。

平台公司能够提供的实物资产抵押一般是土地和房产。土地包括出让地、划拨地和储备用地。土地作为抵押物的首要前提就是该土地是平台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如果是出让地,需要关注土地出让合同、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是否存在闲置情形。如果是划拨土地,需要关注有无相关划拨审批手续,划拨土地用途是什么,有无擅自改变用途。实践中一些平台公司跟政府协商,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以这种土地作为抵押物,将来出风险需要处置该抵押土地的,如何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多少需要与平台公司和当地政府协调,而最坏的情况则是当地政府可以该土地未经合法程序出让、抵押登记办理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为由撤销抵押权。储备用地也面临同样的情况。尽管463号文已经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但实践中一些平台公司名下依然具有较多的储备用地,并以此作为抵押。平台公司作为非专业土储机构,地方政府将土地储备证办理至其名下的行为本身就违背国土部的相关规定,另外,土储用地的价值如何确定,将来真发生风险,又如何处置呢?

这里总结下我个人对于风险控制措施的看法,如果要对有效风控措施进行排序的话,我觉得第一位的还是高评级的发债主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什么呢?因为发债主体一般聚集了地方政府的所有优质资源,因为在发债筹备阶段,政府为了获得更高的评级和较低的融资成本,往往会将区域位置优良的土地资源注入平台公司,发债主体的报表也是相对透明可靠的,是经过专业的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退一万步讲,出了问题,通过司法程序查封冻结担保方的银行账户远远比处置土地资产要来得快得多;至于土地这个东西嘛,因为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去确保土地的合法性,评估价值的准确性,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讲,这些都难以辨别,当然如果是发债主体担保加上出让性质的土地抵押,那当然更好。

下面谈一下选择政信项目时信托公司是否重要;政信项目因为本质上主要依赖政府信用,不属于完全市场化的信托项目,所以不像房地产项目那样有太多的主动管理操作空间,贷后管理相较房地产类的信托项目也要弱一些

有的投资者可能认为筛选项目是第一位的,其实我个人觉得信托公司也很重要,下面列举下我认为在政信项目方面具备一定优势的信托公司:

1.具备券商关联背景的信托公司:中信、五矿、平安;

这类信托公司因为背靠券商,券商因为在给地方政府平台发行企业债的过程中,掌握了大量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平台的信息,周期长,沟通充分,所以依靠平台资源共享, 这类信托公司能够在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内幕消息等方面比其它信托公司有更大的优势;中信信托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一般他家的政信项目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比如我见过的丹阳市政信、什么陕西沣西之类,总而言之,这类信托公司因为有其特殊的资源禀赋,掌握着更多的地方政府信息,理论上来讲,筛选的项目风险也更可控。

2.银行系和资管系:华融信托、中信、建信等

这类信托公司同理,因为类似于华融资管和各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在各自的当地渗透都比较深,对于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摸得比较清楚,一般这类信托公司在展业的时候能够获取更多交易对手的实际信息,对于项目自然也更有把控。

最近房地产负面新闻不断,楼市唱空者较多,导致目前很多客户转而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类的项目。言而总之,政信类项目还是不错的选择,毕竟有强有力的政府后盾做支撑,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息息相关,地产下滑一旦开始,政策没有相应保护,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也会随之而来。所以,还是好好研究下政信类信托,对自己,对客户都是一种负责。

什么是政信类信托

就是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开展的合作业务。

政信合作类信托的融资方一般是政府的各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等,这类信托产品最大的特点是融资主体相对比较有实力,且地方政府对还款做出承诺或直接以地方政府的债权收益权作为融资标的。

与其他信托产品相比,政信合作信托的安全性更加有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的市场情况下,其投资性价比更是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同。

扩展资料

以信托目的为标准,信托可以划分为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

(一)担保信托

担保信托是指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当受托人接受了一项担保信托业务后,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受托期间并不运用信托财产去获取收益,而是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保证信托财产的完整。

例如附担保公司债信托就是一项担保信托。附担保公司债信托是西方国家信托机构广泛开展的一项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在公司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时,为便利公司债券的发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设立的。

发行债券是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发行债券时首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担保品的保管问题。

(二)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这里的管理是指不改变财产的原状、性质,保持其完整。在管理信托中,信托财产不具有物上代位性。

如果管理信托中的信托财产是房屋,那么受托人的职责就是对房屋进行维护保护,保持房屋的原貌,在此期间,也可以将房屋出租,但不得改建房屋。

如果是以动产,如机器设备为对象设立管理信托,那么受托人可以将设备出租获取租金收入,但不可将动产出售变卖,换成其它形式的财产。

(三)处理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在处理信托中,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即财产可以变换形式,如将财产变卖转为资金,或购买有价证券等等。

若以房屋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售,换取其它形式的财产。若以动产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动产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信合作

标签: 国企信托-江苏盐城亭湖区非标政信集合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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