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宜居水城交投债权资产转让计划(四川花园水城城乡产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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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操层面看资产收益权转让和债权转让的区别
从实操层面看资产收益权转让和债权转让的区别在于:
1.收益权转让只是转让收益的权利,本金出问题还要你来负责;
2.债权转让就是本金和收益的权利都转让了,也就是彻底与你无关了。所以债权转让要好于收益权转让的,当然有些产品只能转让收益权那就无所谓了。
成都交投集团哪个分公司好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路面工程分公司。前身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隶属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四川蜀工高速公路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通过股权转让及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是蜀道集团工程建设板块的综合性建设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是怎么操作的?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是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往往看似简单,参与操作时会发现,问题盘根错节千头万绪。现将前人先辈总结的相关要领及法律条文摘录整理,分享如下:
首先,确定债权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决确认的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对于一般债权转让,合同法已有明确规定(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三条),但确定债权的转让及转让后申请强制执行权的行使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虽有发布相关通知、规定,但其仅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债权以及依法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的受让人将债权另行转让给其他普通受让人这两种特殊情形进行规范,对于一般确定债权转让在实务中应如何操作法律及司法解释鲜有规定。
为支持金融不良资产债权处置工作,最高院分别在05年、09年发布《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判断确定的金融不良债权多次转让人民法院能否裁定变更执行主体请示的答复》[(2009)执他字第1号,以下简称“1号答复”],确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处置不良债权或受让人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受让不良债权后将该受让债权再行转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
关于一般确定债权让与中的受让人是否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或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又有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8条第(2)项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2009年最高法在1号答复中规定:《执行规定》第18条第(2)项已经对申请执行人的资格予以明确。该条中的‘权利承受人’,包含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承受债权的人。但因1号答复为最高院对湖北省高院关于判断确定的金融不良债权多次转让人民法院能否裁定变更执行主体请示的答复,对于该答复能否适用于一般确定债权的转让,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的理解。如北京高院在2013年印发《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规定债权人依法转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受让人为申请执行人,而2014年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确认彭鹏无偿受让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后应通过债权让与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方式实现该债权。直至2015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4号指导案例才使这一问题得到初步规范。
“34号指导”重点在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即权利承受人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无需执行法院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其次,债权人履行告知义务也尤为关键。摘抄归纳几种常用告知方式利弊,供参考:
1、债权人(转让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中签字或盖章,可视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2、口头、书面通知
鉴于债权转让口头通知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建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妥。
3、邮寄通知
债权转让人或受让人选择邮寄方式通知债务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a.选择EMS邮政速递并准确填写邮件收件人、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及地址;b.邮件内件品名填写“债权转让通知书”,并准确反映债权转让的内容和具体的受让人;c.要求邮政公司加盖投递日期的圆章;d.保留邮寄送达的回执证明,若回执显示拒收退回,联系邮政公司及投递员取得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邮政公司公章,说明中要详细陈述揽投员曾经拨打邮件标注的收件人电话联系机主,机主拒收或有其他情形。
4、公证通知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佳送达方式,但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其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因此建议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通知,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5、公告通知
当债务人“玩失踪”下落不明、债权转让无法通知时,债权人能否通过“公告”送达要视债权的性质而定。若为金融不良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视为履行通知义务。对于普通确定债权,最高院在1号答复中明确:普通受让人不能适用诉讼费减半收取和公告通知债务人等专门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的特殊政策规定。
最后,关于转让协议的几点建议:
1、《债权转让协议》应写清确定债权转让之标的债权数额,若生效判决或裁决未明确 金、利息等的具体数额(如判决中确定利息、 金应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应在协议中对判决或裁决的相关具体内容进行确认;
2、若确定债权之上设有担保权益,应明确该担保权益是否一同移转;
3、应确定债权文件原件保管主体及移交时间;
4、应明确债权转让通知方式及通知义务的主体,以及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未履行该项义务时应负担何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5、应明确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如转让方应保证其有权处分标的债权、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继续对原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应如何处理等。
6、为保证债权转让的确定有效,维护各方利益,建议对《债转转让文书》进行公证。
与转让资产相关联的债权指什么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四川成都宜居水城交投债权资产转让计划,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四川成都宜居水城交投债权资产转让计划,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这条政策的精神是四川成都宜居水城交投债权资产转让计划:对于企业整体重组,是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
比如:A公司整体卖给了B公司,此时,不仅A公司的资产转让给B公司,而且A公司的职工、需要承担的债务,拥有的债权全部地转移给了B公司。在这种情况下,税法是不对转移资产征税的。
但是该政策特别规定必须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就是为了堵住借重组之名行逃税之实的行为,比如:A公司仅仅将某固定资产转让给了B公司,宣称进行企业重组,此时是要对其征收增值税的。
扩展资料:
1、企业兼并重组未缴纳增值税
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吸收其他公司合并、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重组时,应当将一方的资产转移给另一方,并转移该资产的所有权。
在第13号公告公布之前,该政策主要是基于“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转让无增值税企业的所有产权”(国税函4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本文件批准了《江西省电力公司上虞江水电站所有产权转让增值税申请书》。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理服务以及进口货物。
企业财产权的转移,是指企业整体的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的转移。因此,企业所有产权转让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虽然文件规定转让企业的所有产权不征收增值税,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提出的问题是主管单位转让所属单位。政策性答复是否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兼并重组,存在争议。
根据第13号公告,由于企业合并的一方或双方必须注销,被撤销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劳动力将相应转移。因此,企业合并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2、全部净资产及劳动力转让的重组不缴增值税
企业资产重组中,涉及资产转让的主要是买壳上市重组和资产收购的重组。
买壳上市重组中,原股东转让股权后退出,但是要接受原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空出空壳公司。在这一过程中,销售全部资产的行为是上市公司的企业行为,而不是企业所有者的行为。
因此,不适用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不缴纳增值税的规定。相反,企业销售自己全部净资产的行为,要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85号)答复大连市国税局《关于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相关业务适用增值税政策问题的请示》时批复如下。
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的整体转让企业产权行为。对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等行为,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同样是企业重组,转让企业净资产及劳动力,产权所有者的转让行为不征税,而资产所有者企业的转让行为要缴税,国税函﹝2009﹞585号文件显得不太合理,影响了企业改组的活动。按照新政策规定,这种行为不再缴纳增值税。
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债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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