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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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托,请简单的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吧,谢谢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扩展资料:
信托行为
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此外,委托人立下遗嘱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
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类别并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托
陆金所可靠吗?
陆金所是可靠的。
陆金所的全称为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成员之一。陆金所于2011年9月在上海政府的支持下注册成立的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总部设于上海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陆家嘴,注册资金8.37亿元,不仅实力雄厚,还拥有健全的风险管控体系。
从平台背景来看,陆金所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于2011年9月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37亿元人民币,是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之一,陆金所绝对控股股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的中国平安集团,具有雄厚强大的背景实力。
从高管团队来看,陆金所团队成员由全球专业金融机构、法律行业、经济研究和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确保国际专业化水准。并且有平安集团作后盾,积累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了数十年综合金融行业经验,为陆金所业务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资金安全方面,陆金所采用多管齐下的资金管理制度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
1、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会员资金进行管理。
2、会员可以每日查询陆金所账户详情,账户资金只能转出到陆金所绑定过的银行账号。
3、陆金所内部制定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了严格的资金管理流程和完善的系统,进行监督监控,降低操作风险。
在拍卖中什么是 佣金?
1、委托人:是指通过合同(协议)委托我公司拍卖其享有完全所有权或完全处置权的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竞买人:是指获得竞买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买受人:是指出价最高,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4、.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我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或转让的物品。
5、 应计费用:是指我公司对保险、制作网页、包装运输、评估等酌情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费用。
6、 拍卖底价:是指我公司与委托人对其委托的拍卖标的共同商定并在委托书上标明的最底出售价格。
7、 佣金:是指我公司根据有关法律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成交后的服务费用。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如因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未仔细阅读本规则而引起任何争议或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3条 本规则之规定构成本公司以拍卖人身份与委托人及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相应条款。
第4条 名词解释
本规则各条款内,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拍卖人”即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竞买人”是指在本公司签订了竞投书并登记办理了必要手续(交付押金、领取竞投牌号等),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加竞购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对拍卖品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或资格。
(3)“买受人”(买家)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出价购得某件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4)“委托人”(卖家)是指提供拍卖标的并与本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5)“拍卖标的”(拍卖品)是指委托人(卖家)委托本公司进行拍卖的物品。
(6)“保留价”(底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在委托合同中书面确定的拍卖标的的最低售价。
(7)“参考价”(估价)指在拍卖品图录或其它介绍说明文字中标明的拍卖品估计售价。估价在拍卖日前估定,并非确定之售价,仅供竞买人参考。
(8)“成交价”(落槌价)指拍卖师在拍卖现场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9)“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佣金及委托人应支付本公司的其它款项后的余额。
(10)购买价款:是指买受人因竞买拍卖品而应向拍卖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落槌价、全部佣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它各项费用以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12)佣金:是指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后各自按成交价的10%向本公司支付的酬金;如拍卖标的未成交,委托人则按保留价的3%向本公司支付的未成交佣金。
(13)押金:是指竟买人领取竟投号牌时所应交付的费用,用以约束竟买人的竟买行为。竟买人竟买成功后,押金自动转化为部分定金,在结清购买价款前不予退还。
(14)定金:是指竟买人竟买成功后,如因当场支付购买价款有困难,应先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的30%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清购买价款前不予退还。
(15)“竟投牌”(竟投号牌):是指与本公司签订竞买合同后领取的代表竟买人身份的号牌。竟投号牌是代表竟买人身份及其竞买出价的标志,每场拍卖会中竞投牌的号码具有唯一性。
(16)“拍卖日”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日期与实际日期不一致,以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17)拍卖师:是指本公司聘请的具有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并在拍卖会中落槌敲定成交价予买受人的主持人,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并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5条 特别声明:本公司对所有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以及拍卖品所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二章 关于委托人(卖家)的规定
委托手续
第6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一旦与本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执行本拍卖规则的各项条款。
第7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拍卖标的必须同时交付本公司保管,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取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非经本公司同意,委托人不得提出撤回或取消委托。
第8条 所有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以人民币表示。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保留价一经双方确定,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并对保留价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如需变更保留价格,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如果所委托的拍卖标的低于保留价成交的,委托人只享有按保留价计算落槌价的权利,但不免除委托人按规定支付佣金及支付各项费用的义务。
第9条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自行制作照片、图录、图片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或进行公开宣传发表。拍卖标的需要装饰、装裱、装框的,委托人与本公司另行协商,由此发生的费用则按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约定的比例和方式各自承担。
保证及赔偿
第10条 委托人应保证其委托拍卖标的的来源合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能对抗任何第三人的任何权利主张,并保证该拍卖标的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及担保。同时委托人还应声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该标的存在的瑕疵。
第11条 如果委托人违反前一条保证,导致拍卖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的对该拍卖标的的权利主张,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造成本公司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第12条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的拍卖品,也不得聘请他人代为竞买。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保险
第13条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起,该拍卖品将自动受保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拍卖合同约定的保留价数额为限。如拍卖品在本公司存放期间并在有效保险期限内,由于本公司的责任直接导致拍卖品发生损坏、灭失等损失的,此损失由本公司视损失的具体情况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双方约定的保留价。赔偿金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提取。
第14条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一的保险费;拍卖未成交,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的百分之一的保险费;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条 保险期限自本公司收到拍卖品之日起,如果拍卖标的成交,则保险期限至买受人提取拍卖品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自拍卖日起六十天;如果拍卖品撤回、被终止、未成交,则保险期限至委托人取回拍品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自拍卖日起六十天;如果因买受人 未付款,导致拍卖品按未成交处理的,则保险期限延长至买受人收到本公司书面通知取回拍卖品之日起六十天内。超过上述保险期限,造成拍卖品灭失、损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16条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其一切风险包括在本公司存放期间的所有损坏、灭失等责任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17条 拍卖品在本公司存放期间,因自然磨损、自身瑕疵、潜在缺陷等固有因素或因氧化、气候变化、温度变化、湿度变化、地震、海啸等自然因素或因战争、敌对行为、核爆发、恐怖活动、破坏活动等不可抗拒人为因素造成的拍卖品的损坏、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拍卖品的附属物(如装饰、装裱、框架、包装、玻璃、轴头等)的损坏,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品撤回
第18条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要求撤回拍卖品,应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可终止委托拍卖合同并撤回其委托的拍买品,但应支付如下费用:
(1) 拍卖图录或其它出版物未交付印刷,应按保留价的10%向本公司支付 金。
(2) 如拍卖图录或其它出版物已交付印刷,应按保留价的20%向本公司支付 金。
第19条 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之日,不得撤回其委托的拍买品。
第20条 如拍卖品已拍定,自拍卖之日起60天之内,委托人不得撤回其委托的拍买品;如自拍卖日起60天之后买受人仍未付款的,则该拍卖品的此项交易应视为未成交,委托人应撤回其委托的拍卖品,本公司按未成交处理,仅收取未成交佣金及图录费。
本公司决定权
第21条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1) 某拍卖品是否适合由本公司出售,以及出售地点、出售日期、出售条件及出售方式。
(2) 通过拍卖图录或新闻媒体或其它载体对任何拍卖品做任何内容的说明或评论。
(3) 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的意见。
(4) 拍卖品在图录中的先后次序、版面大小及收费标准;拍卖品在预展现场的展览方式;与拍卖品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
(5) 拍卖日起60天内,买受人未付全款的,本公司有权撤销该拍品的此次交易,并按未成交处理。
拍卖撤消
第22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权在拍卖前的任何时间撤消任何拍卖品的拍卖活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有异议。
(2) 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有异议且能够提供相关的有效的证据材料,同时愿意对终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本公司规定交付担保金。
(3) 对委托人所做的说明或对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
(4) 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
(5) 存在任何其它合理原因。
成交处理
第23条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不承担向委托人支付或垫付出售收益的义务。如买受人已向本公司付清拍卖标的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在收到全部购买价款三十天内以人民币形式向委托人支付出售收益。如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外币的,本公司仍以人民币向委托人支付收益。
第24条 拍卖成交后,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成交价(落槌价)的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它各项已规定的费用;尽管本公司是委托人委托的拍卖人,但委托人不得干涉本公司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第25条 如在买受人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之前,本公司已将相当于出售收益的款项支付给委托人,则该拍卖品的所有权归本公司。如因买受人未向本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而取消交易,本公司有权向委托人收回已支付的购买价款。
第26条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委托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
未成交处理
第27条 如拍卖品未能上拍或被拍卖人撤消拍卖(撤拍),委托人应凭委托合同自拍卖日起15天内取回该拍卖品(运费自理),并解除委托合同。拍卖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8条 如拍卖品上拍后未能成交(溜拍),委托人应凭委托合同自拍卖日起15天内取回该拍卖品(运费自理),并按保留价的3%向本公司支付未成交佣金、图录费及其它规定费用。
第29条 如拍卖品虽已拍定,但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购买价款或自拍卖日起超过60日后仍未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购买价款从而构成 ,本公司有权决定取消此次成交,按未成交处理,并书面通知委托人。自收到书面通知日起15天内,委托人应取回该拍卖品(运费自理),并解除委托合同。拍卖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委托人不得干涉拍卖人保留向买受人追究 责任的权利。
第30条 委托人超过上述第28条及第29条规定期限未取回委托拍卖品,逾期每日按保留价的千分之一向本公司交纳保管费;委托人超过上述第28条及第29条规定期限45天仍未取回委托拍卖品的,本公司不再收取保管费,同时也不再承担保管义务,拍卖品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超过上述第28条及第29条规定期限3个月,委托人仍未取回委托拍卖品的,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它出售方式按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条件出售该拍卖品,如拍卖价或出售价低于原保留价的,差额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委托人应在收到领款通知之日起30日之内领取出售收益(已扣除应付的佣金及其它费用)。如逾期未领取的,则将该款项存入本公司的银行帐户,代委托人保存。本公司不承担利息损失。
第31条 如卖家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卖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第三章 关于竞买人及买受人的规定
竞买程序
第32条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的拍卖活动,应在拍卖日前与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包括签订竞投书、填写必要登记手续、交付竞投号牌押金、领取竞投号牌等,以取得竞买权。竞买人一旦取得竞买权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执行本拍卖规则的各项条款。
第33条 押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上述押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成功竞买而变成买受人时,该押金则自动转化为已成交拍卖品的定金的一部分,此定金在买受人支付所有购买价款前不予退还。
第34条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办理竞买手续。
第35条 在拍卖日之前,非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该竞买人为实际竞买人的代理人的,否则每名竞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
第36条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品质以及拍卖品所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本公司的拍卖图录、宣传品、宣传文章仅是参考资料,不代表也不承担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它方式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有责任自行对欲竞买的拍卖品的实际情况充分进行了解,并对自己竞买任何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现场竞投
第37条 竞买人在拍卖中举起竞投号牌即表示接受此时价位,竞买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上的举牌应价负责,一经拍卖师落槌认定竞买人为最高出价人时,即表示成交,竞买人不得反悔,并应当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38条 成交确认书一式两份,拍卖人与竞买人各执一份。成交确认书是竞买人证明自己是某件拍卖品的买受人的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转让,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第39条 竞投号牌是竞买人及竞买权的标志,应妥善保管,如丢失或转让,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委托竞投
第40条 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本公司竞买,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竞买委托人必须在拍卖日前24小时以前向本公司出具或传真书面委托书,填写清楚委托竞买拍卖品的名称、图录号、最高委托出价等资料。
第41条 竞买委托人应将最高委托出价的百分之三十款项作为保证金于拍卖日前三天汇至本公司(汇款手续费自理)。委托竞买成功后七日内竞买委托人应将全部购买价款的余款支付给本公司,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交易,并将该保证金按 金的有关规定扣除;竞买委托人未按规定将保证金汇至本公司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或解除竞买委托,但如接受竞买委托并竞买成功,竞买委托人必须在七日内将全部购买价款支付给本公司,否则竞买委托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责任。
第42条 如委托竞买未成功,本公司将保证金如数退回竞买委托人。
第43条 竞买委托人如需取消竞买委托,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有权按原委托竞买内容执行,竞买委托人自行承担其后果和责任。
第44条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代理竞买过程中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买不负任何责任,竞买结果由竞买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4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委托人以相同委托价对同一拍卖品由本公司竞买成功,则交付保证金者为成功竞买者;如均已交付保证金,则最先委托授权本公司竞买者为成功竞买者。
结算及费用
第46条 竞买人竞买成功某拍卖品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在拍卖日当日向本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购买价款为成交价款加成交价款的百分之十的佣金。如发生其它费用如出境鉴定费用、运费、装裱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47条 如买受人在拍卖日当日支付全部购买价款有困难,可于拍卖日当日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并应自拍卖日起七日内付清剩余购买价款。如买受人逾期未付,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本公司支付滞纳金;如买受人逾期六十日仍未付清剩余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定金不予退回买受人。
如买受人既未支付上述成交价30%的定金,又未自拍卖日起七日内付清全部的购买价款,买受人应承担 责任,本公司有权终止本次交易,竞投号牌押金不予退回买受人,并有权继续要求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百分之三十的 金,或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支付全款的义务,同时要求买受人按成交价的30%支付 金。
第48条 买受人不得干涉本公司向委托人收取佣金。
第49条 所有款项应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如买受人以外币支付,应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买受人与本公司结算之日公布的银行买入外币价折算,且折算后的人民币不得低于拍卖当日人民币购买价款。同时因银行换算发生的手续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领取拍卖品
第50条 买受人如数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品的所有权;买受人须在支付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所购买的拍卖品。逾期因拍卖品的搬运、储存、保管、保险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因此而造成该拍卖品的损坏、丢失等一切风险,亦均由买受人承担。
责任
第51条 买受人逾期一周仍未付清余款,本公司可以视其为 ,自拍卖日起六十天内仍未付款的,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已转换成定金的号牌押金不予退还。
(2) 取消该次交易,并不予退还买受人已交付的定金;未交付定金或定金不足成交价30%的,本公司有权以成交价的30%要求其支付 金,追究其 责任。
(3) 暂时扣留本公司向同一买家人出售的该件或任何其它拍卖品,直至买受人履行其全部付款义务及支付 金责任。扣留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产生的标的物损坏、丢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 撤销在同一或任何其它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出售的该件或任何其它拍卖品的交易。
(5) 对无论因何种原因由本公司及与本公司联营公司占有的该买家的任何财产行使留置权。
参考资料:;cid=19
关于国际金融问题,请教!
1.Q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简述国际收支平衡表差额分析中的几个主要局部差额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国际收支失衡的调节原则和调节手段?
局部差额:
1、贸易收支差额
2、经常账户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差额
4、综合差额
5、错误与遗漏差额
调解原则:
丁伯根法则:一国所需的有效政策工具数目至少要和想要达到的独立经济目标一样多
有效市场原则:讲政策用于实现其最为有效的目标
一旦国际收支失衡超过某种限度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当事国就必须进行必要的调节。在选择调节措施时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以下原则:①按国际收支失衡的类型选择调节方式。②调节国际收支失衡应考虑国内平衡。③选择调节方式应注意外界反应措施。
调节手段有自动调节机制和调节政策。
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是指由国际收支失衡本身引起额国内经济变量变动对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作用。
自动价格调节机制、自动收入机制、自动利率机制
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有(1)外汇缓冲政策
(2)财政和货币政策 .
(3)汇率政策
(4)直接管制
(5)国际经济合作
2.汇率是如何决定的?试结合人民币汇率的历史发展过程讨论人民币汇率是如何确定的?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调节杠杆。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一般来说,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外汇汇率是由一国货币所代表的实际社会购买力平价和由市场对外汇的供求关系决定的。
一国对另一国资源存在各种不同的需求,这些需要总体上表现为一个综合的总的需求,这种外来的需求,和另一国本国的需求和供给一起,决定了两国的汇率水平。
人民币汇率的历史发展第一阶段在1949--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此阶段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币汇率的制定,基本上与物价挂钩,此时汇率调整频繁,幅度大。
第二阶段为1953-1973年初,人民币汇率变动呈现出基本稳定的特征,不再充当调节对外经济交往的工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始终不变,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制。
第三阶段为1973-1980,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我国根据有利于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便于贸易,为国外贸易所接受的原则,实行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
第四阶段为1981-1984,我国实行双重汇率制。
第五阶段为1985-1993,我国实行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行的双轨汇率制。
第六阶段为1994-2005年6月,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第七阶段即为2005年7月,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3.Q:投资者进行外汇市场交易的动机有哪两个并略加解释,介绍我们学过的5中外汇交易品种
套期保值和投机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投机指根据对市场的判断,把握机会,利用市场出现的价差进行买卖从中获得利润的交易行为。投机可分为三类:长线投机者、短线交易者、逐小利者。
外汇交易主要可分为现钞、现货外汇交易、合约现货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掉期交易等。
具体来说,现钞交易 是旅游者以及由于其他各种目的需要外汇现钞者之间进行的买卖,包括现金、外汇旅行支票等成都成金水务债权转让;
现货交易 是大银行之间,以及大银行代理大客户的交易,买卖约定成交后,最迟在两个营业日之内完成资金收付交割;
合约现货交易 是投资人与金融公司签定合同来买卖外汇的方式,适合于大众的投资;
外汇期货交易 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
期权交易 是将来是否购买或者出售某种货币的选择权而预先进行的交易;
远期交易 是根据合同规定在约定日期办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较灵活。
4.国际收支失衡表的内容有哪些,国际收支失衡时,可采取哪些调节手段?
、国际收支失衡表的内容有哪些,国际收支失衡时,可采取哪些调节手段?
内容:1、经常帐户——反映一国与他国之间的实际资源的转移
货物与服务、收入、经常转移
2、资本和金融帐户
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
3、平衡帐户——调节项目
官方储备资产、错误与遗漏
调节手段:1、国际收支自动调节机制
自动价格调节机制、自动收入机制、自动利率机制
2、国际收支的调整政策
融资手段:外汇缓冲政策
支出—增减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
支出—转换政策:汇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国际经济合作
1)经常账户,反映一国与他国之间的实际资源的转移,主要设置三个子项目:货物和服务、收益及经常性转移。2)货币和金融账户,资本账户包括资本转移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和放弃,而金融账户则指一个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所有权变更的所有权交易。3)平衡账户,调节项目,官方储备资产、错误与遗漏。
对于收支失衡的调节手段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在经济运行中的某些自动调节机制,而使其得到某种程度的缓冲,甚至是自动恢复平衡,主要包括自动价格调节机制、自动收入调节机制、自动利率调节机制;另一方面就是通过国家政策,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调节,主要有:外汇缓冲政策、财政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直接管制政策、国际经济合作。
5.简述外汇风险的规避和管理办法
关于外汇风险规避的几点措施
(一)加强企业防范外汇风险的内部选择,合理选择交易中的货币
(二)选择合适的外汇交易品种
1.远期外汇买卖
2.掉期外汇买卖,分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
3.外汇期权交易
(三)分析和预测外汇汇率变动趋势,重视外汇的操作
外汇的正确操作也是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进出口额较大的企业。面对国际外汇市场的风云变换,如不采取应对措施,自己手中的外汇可能就会贬值,给企业带来损失。当然,如果我们充分利用外汇市场的波动、发挥外汇汇率这把双刃剑好的一面,就可以取得丰硕的利得。出口商可以利用卖方信贷避免外汇风险。
(四)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外汇风险防范意识
外汇交易者面临的风险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交易风险、会计风险、经济风险。外汇风险管理也可以分为交易风险管理、会计风险管理、经济风险管理。
交易风险管理:1、内部管理方法,又称商业方法,包括合同货币的选择、多种货币搭配、调整价格、加列保值条框等方法。2、外部管理法,又称为金融法,它是指通过一定的外汇交易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一类是利用远期合约等传统外汇交易,一类是利用货币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此外,货币市场法也是常用的防范交易风险的手段。
会计风险的管理一般有两种:缺口管理法和合约报执法。前者主要是通过资产负债在总额上的平衡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后者则带有一定的投机性。
经济风险的管理:从调整收入和成本两方面进行,防止汇率变动造成未来现金流入量的减少。生产策略:1、海外建厂策略2、里获得采购策略3、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产品开发,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同时还有市场策略和财务策略。
6Q:人民币采取的是什么汇率制度,在此制度下人民币汇率是如何形成的?
人民币汇率制度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一是汇率调控的方式。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进行浮动。这里的"一篮子货币",是指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篮子内的货币构成,将综合考虑在我国对外贸易、外债、外商直接投资等外经贸活动占较大比重的主要国家、地区及其货币。它还需要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另一重要依据,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二是中间价的确定和日浮动区间。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三是起始汇率的调整。汇率形成是由外汇市场上的需求与供给决定的。
在资本项目不可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人民币汇率的形成在实质上仍是由政府决定,而不是国际汇市波动因素作用的结果。这是一种由政府确定汇率,并实施行政管制的、与美元保持固定比价的稳定型汇率机制,又称盯住美元汇率。其最重要的特点是不论其他货币是升值还是贬值,人民币兑换它们的比价都是从它们兑换美元的比价换算而来。
人民币采取的是什么汇率制度,在此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是如何形成的?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如何形成:一是汇率调控的方式。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进行浮动。这里的"一篮子货币",是指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二是中间价的确定和日浮动区间。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三是起始汇率的调整。2005年7月21日19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
如何形成答案二:汇率形成以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为基础。外汇指定银行在中央银行规定的交易头寸内进行银行间外汇买卖,形成市场供求,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人民币对外币的市场价格。人民银行根据前一营业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形成的美元对人民币的加权平均价,公布当日主要交易货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公布的基准价,根据国际主要外汇市场的行情,套算出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汇价。外汇指定银行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确定挂牌汇率,对客户买卖外汇。
7Q: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行的资金来源和主要业务是什么?
IMF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国缴纳的份额、借款、捐款、出售黄金所得的信托基金以及有关项目的经营收入。
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是指成员国参加IMF时所要认缴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借款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与成员国协议,向成员国借入的资金。信托基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它六分之一的黄金分4年按市价出售所得的利润。
业务活动:1、汇率监督与政策协调2、储备资产的创造与管理3、贷款业务
世界银行集团
资金来源:1、成员国缴纳的股金2、发行债券3、债权转让4、业务净收益
业务活动:世界银行通过提供贷款、政策咨询和技术援助,支持各种以减贫和提高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的项目和计划。 向成员国尤其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是世界银行最主要的业务。
其贷款业务主要有项目贷款、非项目贷款、联合贷款、第三窗口贷款等几种类型。
。
8.国际储备有哪些组成部分,是如何管理的?
国际储备的组成部分有1、黄金储备(是指一国货币当局作为金融资产持有的黄金。显然,非货币用途的黄金不在此列);2、外汇储备(由各种能充当储备货币的货币构成。只有那些可自由兑换的、被各国普遍接受的、价值相对稳定的货币才能充当储备货币); 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也叫普通提款权,是指会员国在IMF的普通资金账户中可以自由提取和使用的资产); 4、特别提款权(是一种依靠国际纪律而创造出来的储备资产)。
国际储备管理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国际储备规模的管理,以求得适度的储备水平。应考虑国际储备的需求和供给因素,利用进口比率法、国际收支差额法、货币供应量法
或成本-收益法确定适度国际储备量。
二是国际储备结构的管理,使储备资产的结构得以优化。首先黄金的储备数量不宜过多,应保持稳定 。其次,外汇储备应进行币种管理,考虑①对外贸易支付所使用的币种; ②偿还外债本息所需的币种;③政府干预外汇市场、稳定汇率所使用的币种;④各储备货币利率与汇率变化的对比;⑤储备货币的多元化等因素。由于国际储备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因而各国货币当局更重视流动性。按照流动性的高低把储备资产划分为三级:一级储备,主要是现金和准现金,如活期存款、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等。 二级储备,主要是中期债券;三级储备,主要是长期投资工具
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际储备规模的管理,是对国际储备规模的选择和调整,解决如何确定和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水平,以求得适度的储备水平;二是国际储备结构的管理,解决如何实现储备资产结构上的最优化问题,使储备资产的结构得以优化。通过国际储备管理,一方面可以维持一国国际收支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一国国际储备的使用效率。
9.哪些交易行为会引起外汇现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即期外汇交易: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称为现货交易或现期交易,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
套利:套利( arbitrage): ,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交易者买进自认为是"便宜的"合约,同时卖出那些"高价的"合约,从两合约价格间的变动关系中获利。在进行套利时,交易者注意的是合约之间的相互价格关系,而不是绝对价格水平。
套汇:套汇是指利用不同外汇市场的外汇差价,在某一外汇市场上买进某种货币,同时在另一外汇市场上卖出该种货币,以赚取利润。在套汇中由于涉及的外汇市场多少不同,分为两角套汇、三角套汇和多角套汇。
论述
1、 试分析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演变过程、我国已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此次金融危机。
原因:本次金融危机是从美国次贷危机演化形成的,但并不仅是金融层面的事情,其有着深刻的经济和金融根源。
1、从宏观经济层面看:
(1)美国“低储蓄率和财政、经常项目双赤字”的经济结构不可持续。近年来美国的储蓄率一直在下降,巨额“储蓄-投资”缺口依靠经常项目赤字和政府财政赤字来融资。在美国经济结构中,消费占GDP比重达70%左右,大大高于一般发达国家50-60%的水平;居民储蓄率2000年以来平均仅为1.5%,大大低于一般发达国家5-10%的水平;家庭和政府的高消费均靠负债来维持,家庭债务占可支配收入比重2001年为101%,目前已达到138%,联邦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2000年为60%,目前为73%,;经常项目维持巨额赤字,占GDP比重从2001年的3.4%上升至2005年的6.6%。这样一种经济结构是不可持续的。
(2)为刺激经济增长而采取的鼓励房地产发展的政策导致了地产泡沫。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破灭和2001年“9?11”危机爆发后,美国经济陷入衰退,美国试图通过刺激房地产业发展而重振经济。美国政府通过房利美和房地美两大准政府机构,大量购买次级按揭贷款,鼓励信贷机构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这些经济刺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但也埋下了隐患。
(3)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造成全球流动性泛滥。美国在2001年以后采取了不合理的货币政策。美联储连续13次下调基准利率,使联邦基金利率在2003达到了1%的历史最低水平,并维持一年之久。市场过多的流动性使标准普尔指数从2002年10月份的777点飙升到2007年1月的1565点,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从2000年25美元/桶上升到2008年7月的147美元/桶,美国二手房平均价格也从2000年的13.5万美元/套上涨到2006年7月的23万美元/套。
2、从微观的金融运行机制来看:
(1)信贷机构违背信贷基本原则,没有对信用状况较差的客户群体进行认真筛选,导致其中一些不合格客户也获得了房屋按揭贷款。这一方面由于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价格持续上涨,商业银行对客户本身的资信状况有所忽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按揭贷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出售,使风险转移出去,因此没有动机去认真筛选。
(2)金融机构为追逐利润偏离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盲目发展衍生产品,导致了信用资产泡沫。先是商业银行把抵押贷款证券化,出售给投资银行、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而投资银行又把这些资产重新组合成新的债券CDO,并再次出售,经过多次复杂衍生后,各级投资者已经看不到基础产品了,难以确定风险点。
(3)监管当局的失职。监管当局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杠杆率缺乏有效的控制。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信贷资产的资本充足率至少为8%,但却没有对表外资产做出类似规定,导致衍生品普遍具有很高杠杆比率,如美林、雷曼兄弟的衍生产品杠杆约为30倍左右。此外,监管当局对有系统性影响的大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缺乏有效监测。
在全球经济高度一体化的今天,我们接受了全球化带给我们的福祉和利益,但同时也必须承受全球化带给我们冲击。这次危机之所以给全世界带来如此大的影响,关键在于这次是作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美国出了问题,波及全球。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结构的不均衡和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合理。世界经济的一端是发达国家的低储蓄高消费,一端是发展中国家的高储蓄低消费;一端是发达国家占据有高附加值的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一端是发展中国家占据产业链的低端——制造业。发展中国家形成国际收支双顺差,积累了高额的美元外汇储备,这些外汇储备又通过购买美国国债回流美国,并支撑了美国政府和居民的负债消费。“穷国”支援了“富国”。美国的巨额经常项目赤字和财政赤字通过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的主导地位由全球人来“买单”了
演变过程:纵观美国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7年8月——2008年9月中旬,危机表现为一场规模有限的次贷危机,集中于次贷相关的结构性金融产品。第二阶段为2008年9月中旬——2008年10月中旬,雷曼的 引发了金融市场大面积信心危机,流动性紧缩从货币和信贷市场迅速传递到全球金融市场,使得规模有限的次贷危机上升成为全球性金融危机。第三阶段为2008年10月中旬至今,黯淡的宏观经济前景导致银行的资产继续下跌,而银行虚弱的资产负债表又迫使其进一步削减信贷规模,形成了金融危机与经济衰退的下降螺旋关系。
措施:针对金融危机的经济萎缩,失业增加等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失业、国际收支4方面的国家宏观经济目的都相关,都会正面影响:
以上为主要的财政政策
(1)宽松的财政政策:减少税收(已实施了证券交易税的下降和利息税的取消),扩大政府支出(40000亿拉动内需正在实施中);
(2)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3)减少企业负担:劳动法的调整等;
(4)加强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稳定.
(5)产业振兴计划.
以下为货币政策
(1)货币政策则从2008年7月份就及时进行了较大调整。调减公开市场对冲力度,相继停发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减少1年期和3个月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频率,引导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利率适当下行,保证流动性供应。
(2)宽松的货币政策。9月、10月、11月、12月连续下调基准利率,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下降,贷款基准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扩大投资与消费。
(3)2008年10月27日还实施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7折优惠;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的约束。
(5)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灾区重建、“三农”、中小企业等贷款。
(6)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7)对外经济合作与协调(如中日韩之间的货币互换等) 。
2、 分析我国改革开放前后利用外资情况,利用外资的利弊,并展望起发展趋势。
? 1、利用外资情况
? 缓慢增长阶段,50年代十几亿美元,主要是东欧前苏联的政府贷款;60年代以分期付款方式从日本和西欧引进技术;70年代继续以分期付款方式引进外资。这一阶段引进外资的特点是规模不大、结构单一、发展缓慢。原因有特殊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想法偏激
? 加速增长阶段。
? 2、利用外资评价
? (1)总量评价和结构评价。
? 从外资来源国别看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从外资投向行业结构看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在三个产业间高度失衡,而且在产业内部也不均衡;从投向地区看80%以上集中在东部,60%集中在上海
? 2)经济评价与非经济评价
? 经济增长效应。劳动、资本和综合要素是推动一国经济增长的三大要素,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富裕,但资本严重不足,利用外资可以弥补储蓄缺口和外汇缺口,促进经济增长。对我国而言,外资的这一历史使命已经过去,引进外资由弥补传统型缺口转化为弥补现代型缺口,即管理缺口和技术缺口。
? 国际收支效应。
? 技术进步效应。提高技术门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东道国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通过培训和管理本地化提高管理人员水平。
? 结构重组效应。包括资产重组、企业重组(向竞争型转变)、产业结构重组和进口重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由消费型转变为生产型)
? 产业带动效应。外商直接投资通过后向关联、前向关联和旁侧关联等可以迅速提高东道国一个产业群落的整体实力。我国此方面较差,原因有:加工贸易比重过高和国产率水平较低,一则外方不愿意国产化,二则国产化的成本高、质量差。
? 就业效应。扩大就业、转移就业和扩大失业。
? 非经济效应:机制转换效应、倒逼改革效应、扩大开放效应、观念更新效应、收入分配效应和激活企业创新效应。
? (3)代价评价。
? 优惠政策减少了财政收入。
? 配套资金投入(1:10)引进外资越多国内资金越紧张 国有资产流失
? 高进低出损失,结果为境内亏损境外赢利、中方亏损外方赢利 四假问题损失:假合资、加亏损、加出口、假 税收流失 利润汇出 环境污染
一、名词解释
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
国际收支平衡表:是一国将其在一定时期内各种对外经济交易的内容,按照经济分析的需要设置项目,并采用复式记账法编制的统计报表。
经常帐户:指一定时期内经常发生的国际经济交易,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往来项目,是对实际资源在国际间的流动行为进行记录的账户。包括货物和服务,收益,经常转移。
资本和金融账户:反映资产所有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转移,即国际资本流动,包括资本流入和流出。
平衡项目:是一个为了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缺口” 而设置的调节性项目,包括官方储备资产,错误与遗漏两个子项目。
官方储备资产帐户:一国货币当局直接掌握并可随时动用的,主要用于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的系列金融资产。
国际收支失衡:国际收支失衡是指一国经常账户、金融与资本账户的余额出现问题,即对外经济出现了需要调整的情况。
外汇缓冲政策:是指各国政府调节国际收支失衡,运用官方储备或临时向外筹借资金来抵消超额外汇需求或供给的一种调节政策。
国际清偿力:是一国结算对外债务的一切金融能力,或国际资金的筹措能力。
国际储备:指各国政府为了弥补国际收支赤字,保持汇率稳定,以及应付其他紧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所有资产。
国际储备管理:是指一国政府以及货币当局根据一定时期内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经济发展要求,对国际储备规模、结构最优化、高效化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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